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4年第12号
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的规定,经考评,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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