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高文静报道 为指导、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管控承包商作业全过程安全风险,依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承包商安全风险管控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承包商是指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提供工程建设、检维修作业、专业服务等工作的团体或个人。指南明确了承包商的作业范围。
指南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建立健全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承包商管理的主管部门及职责,以及承包商管控程序、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入厂(场)管理、开工准备、作业安全、考核等,全程监管承包商在企业的活动,对承包商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制定承包商准入条件,对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提出明确要求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承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类别及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架构及现行的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员工培训情况;安全业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缴纳情况等。
指南指出,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将其作为合同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内容至少包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告知、双方的工作范围、安全责任划分、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措施要求、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终止施工特殊条款、考核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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