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2018-06-13 14:48来源:政策法规司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

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安委办〔2018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2008-2013年间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其中252件文件宣布失效。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8)

2.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9)

3.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0)

4.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1)

5.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2)

6.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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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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