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通报

2012-10-30 10:55来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

“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25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147号,以下简称《规划》)印发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安委〔20121号),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15个部门按照《规划》要求制定了贯彻实施办法,在工程建设、责任约束、政策扶持、资金保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根据《规划》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规划》执行情况

(一)规划体系基本形成。

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规划在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中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性、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规划》发布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印发了煤矿安全生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科技、安全生产信息化、安全生产立法、安全文化建设、中央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等10个专项规划,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对《规划》的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落实。同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根据《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编制了本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上述1部安全生产总体规划、12个部门专项规划和32个地方规划,构成了“整体谋划、分类约束;全面引导、有序推进”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体系。

(二)目标指标控制良好。

《规划》确定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的总体目标,并设置了约束性指标。从2011年和20121-9月份的完成情况看,各项指标实施进展良好,全部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见表1)。

《规划》部分目标指标实现进展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规划目标

进展情况

2010

2015

幅度(%)

2011年实际

2012

1-9月份

1

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

79552

71597

-10

75572

45409

2

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

10616

9289

-12.5

9704

5686

3

较大事故起数

1732

1472

-15

1651

1039

4

重大事故起数

74

63

-15

68

47

5

特别重大事故起数

11

6

-50

4

2

 

(三)主要任务取得积极进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实施《规划》确定的各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在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方面:紧紧围绕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的中心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安全准入,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深化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有力促进了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煤矿: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综合防突措施;深入开展矿井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隐患整治;全面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积极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通过关闭退出、改造提升、兼并重组等方式,确保2012年底前完成关闭625处小煤矿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道路交通:深入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推进了动态监控系统应用和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研究,严格控制 1000 公里 以上客运班线,逐步取消卧铺客车。非煤矿山:对铁、铜、铝、磷等十余种主要矿产开采准入条件进行研究,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合理布局非煤矿山采矿权,制定了整顿关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两万座的计划,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进一步推进非煤小矿山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非煤矿山78176个(含在建矿山9412个)、尾矿库11897座(含在建尾矿库1285座),分别比2010年减少9.3%11.6%。危险化学品: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化工园区一体化管理,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开展了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改造和建设,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入园。开展了石油库专项检查,提高石油库安全运行的可靠性。烟花爆竹:以推动企业改造提升和开展“三超一改”、分包转包、礼花弹等专项治理为重点,推进了烟花爆竹企业标准化和生产机械化建设。建立了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实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化。建筑施工: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施工现场监管。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加强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对涉及589起事故的505家事故责任企业吊销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572名事故责任人员吊销或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民用爆炸物品: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制度建设,规范了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依靠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强化安全技术改造,淘汰了一批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特种设备:实施了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治,推动了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和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工贸行业:实施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治理。电力:完善了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进一步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消防(火灾):继续推进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了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铁路交通:以高速铁路(以下简称高铁)和客车安全为重点,引入安全风险管理的理念与手段,强化铁路运输生产各种安全风险的超前预防预控,严格高铁设备准入管理,加强高铁防灾能力建设,实施高铁人才战略,全面推进了高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水上交通:开展了重点水域、船舶和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内河主要干线航道、重要航运枢纽、主要港口及地区性重要港口监测系统建设。民航运输: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航安全监管体系总体框架,建立了全民航规范的体检鉴定体系和体检鉴定机构,印发了《民航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加强了对飞行、机务、空管、签派等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农业机械:进一步完善了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广应用了移动式农机安全技术检测和农机驾驶人考试装备,严厉打击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渔业船舶:对首批45个“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进行了表彰,启动了新一轮“文明渔港”创建工作,初步实现了对海洋渔船船位的实时联络及跟踪监控。职业健康:开展了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修订实施了《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规章。开展了石棉开采及石棉制品、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水泥制造、金属冶炼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旅游:继续强化了对旅游安全风险源、风险点的动态监测与预警,健全了旅游安全风险信息提示制度,推动“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示范项目”,实现投保旅行社14000多家,投保率超过60%

二是在完善政府安全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方面:进一步理顺了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完善了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体系,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强了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开展了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专题业务培训;推进了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煤矿、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纳入了《“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强化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了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强化了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完善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瓦斯防治为重点,报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从落实责任、提高门槛、强化基础等五个方面,强化瓦斯防治工作的指导协调,推进瓦斯治理。

三是在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方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整合安全生产科技力量,集中相关科技研发机构、人才、资金和时间,加快推出一批安全生产科研攻关课题、一批可转化的安全科技成果、一批可推广的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一批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程,着力推动建立市场、企业、产学研机构、政府及有关部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开展了基于物联网的远程安全监管监察与事故处置系统试点建设,提高远程安全监管监察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培养,将安全生产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2012年高级研究项目国家计划。国家能源局会同科技部等部门组织实施了瓦斯治理技术示范工程和8项技术装备研发等10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重大计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研究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的归并方案,发挥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在事故防范中的技术服务作用。

四是在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提高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方面:加快推动了《安全生产法》修订工作,修订发布了《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制定工作。全面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推进了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强化了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推行了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政务公开,完善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了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初步形成。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编写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汇编》和《中央企业典型事故案例》,为各中央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预防提供参考和借鉴。

五是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方面:两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推进了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监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铁道、卫生、质检、气象、电监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构已基本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安全生产应急预警等应急管理机制初步形成。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和14个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取得一定进展。同时,依托大型企业,通过中央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持,加快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公安消防、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海上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民用航空、电力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实训演练,组织开展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选派代表队参加国际矿山救援技术竞赛,提高救援处置能力。

六是在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方面:两年来,进一步完善了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了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力度,推动了安全培训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严格考核,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加大了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培训覆盖面。积极开展了市(地)、县(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多渠道开展了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编制出版了一系列安全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持续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消防志愿者普法行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实施了“保护生命、平安出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以及防火常识普及工程,安全生产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四)重点工程陆续启动。

《规划》确定的9类重点工程目前大多数已启动实施,部分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投资效益初步显现。据不完全统计,两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业累计投入1961.45亿元(见表2),其中:中央投入229.45亿元,地方投入220.1亿元,企业投入1512.0亿元,约占规划总投资的30%

2 9类重点工程投资

序号

重点工程

工程投资金额(亿元)

合计

中央

投资

地方

投资

企业

自筹

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536.0

6.6

7.8

521.6

2

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377.9

67.1

71.6

239.2

3

道路交通安全生命保障

344.6

78.8

80.3

185.5

4

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等隐患治理与监控

393.4

9.7

15.2

368.5

5

职业危害防治

46.1

0.7

1.2

44.2

6

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60.5

16.5

10.2

33.8

7

安全科技研发与技术推广

91.1

17.8

16.9

56.4

8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81.1

30.35

14.1

46.2

9

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

21.2

1.8

2.8

16.6

合计

1961.45

229.35

220.1

1512.0

 

(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

目前各地区正加紧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活动,制定出台一系列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及指南。至2011年底,已许可的煤矿绝大多数已实现标准化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正在有序开展。

(二)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工程。

两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60亿元,带动地方和企业投入资金201亿元,支持911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48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项目。引导地方政府加大安全投入,辽宁、安徽、河南、湖南等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瓦斯抽采利用。帮助煤炭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截止2011年底,国家开发银行累计发放煤矿安全改造专项贷款4103亿元,为煤层气抽采项目提供56亿元流动资金授信。国土资源部共投入资金1.05亿元,先后在宁夏宁东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等煤炭能源基地启动了地下水勘查项目,在青海省重要煤炭能源基地开展了水文地质调查项目,目前正在加紧与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准备组织开展煤矿水文地质调查和老空区普查。

(三)道路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

推动了“两客一危”车辆(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强制安装动态监控系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连续三年共投入资金2065万元,将全国“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终端安装率从试点前的51%提高到97.6%,北京、山西、内蒙古等13个省(区、市)所有“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系统安装率达到100%。全国已建成省级监管平台30个,市(地)级监管平台473个,企业监管平台22620个,各省级平台实现了与全国统一动态监管平台的对接。

(四)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等隐患治理与监控工程。

按照《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方案》要求,截至2011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3.6亿元,支持了53个无主尾矿库隐患治理项目实施。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新一轮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各地区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全面提升,逐步装备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督促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逐步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对重点危险化工工艺装置全面推广应用HAZOP分析。加强了园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推进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出城入园”。2011年江苏省财政计划补贴6000万元,为全省每个化工园区建设一座专业消防站。

(五)职业危害防治工程。

各地区扎实开展了职业危害状况普查,推进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和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组织企业通过“金安”工程信息系统开展了30万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

(六)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年)》(发改投资〔2012611号),提出实施11项重点工程,构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实训考核、应急救援指挥和支撑等5个体系。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下达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4亿元,为1000个县级安全监管部门配备专业执法装备。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十二五”时期建设方案》,支持救助系统中纯公益性的重大装备设施及应急指挥通信系统建设。2011年、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共下达了1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14000千瓦海洋救助船、大型巡航救助船、第四代国际海事卫星北京关口站工程、8000千瓦海洋救助船等项目建设。

(七)安全科技研发与技术推广工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启动实施了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专项。争取国拨经费3.2亿元,组织实施了“矿山典型灾害预测控制关键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和“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保障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与工程示范”等“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完成了“煤矿安全高可靠性监控系统关键技术研究”等“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的决定》(安监总科技〔2012119号),确定了在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出一批科研课题、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适用技术、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民航局完成了全国民航的世界大地坐标系(WGS-84)测量,推动了RNP(所需性能导航)ADS-B(广播式自动相关监测系统)、HUD(平显系统)等新技术运用。国家能源局组建了煤矿瓦斯治理和煤层气开发利用两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14个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3亿元,为其配备先进可靠的技术与装备,提升应对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能力。财政部下达专项资金9.5527亿元,支持中央企业建设15支应急救援队伍和11个培训演练基地。铁道部按照集约化、专业化的方向,引进德国160吨救援起重机29台,完成救援车辆提速改造30辆,目前已完成7个国家级救援基地和11个救援列车基地建设研究方案的立项。卫生部投资2.9亿元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目前已完成紧急医学救援、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核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422支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工作。

(九)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初步确定在广东珠海、福建厦门与泉州、山东东营、浙江杭州、吉林长春等6个城市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会同财政部启动了燕山石化安全培训中心、西南铝业培训中心、渤海石油培训中心等32个安全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河南省政府坚持把“安全河南”创建作为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服务保障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召开了“安全河南”创建示范观摩推进现场会,确定了6个示范省辖市、5个示范直管县、8个示范行业、36家中央驻豫和省管示范企业全面启动创建活动。四川省成立了“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和“全国安全社区成都支持中心”,2012年省级财政投入资金500万元,重点用于50个国家级安全社区和200个省级安全社区的建设启动工作及“全国安全社区成都支持中心”的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了安全生产示范县乡村创建活动,截至2011年底全区共有18个县(市、区)、631个乡镇(街道)、6234个村(社区)达到创建标准。

二、《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尽管总体上《规划》实施进展顺利,但还存在着安全投入不足,主要任务完成情况不平衡,重点工程进展缓慢,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尚未全面建立等问题。

(一)落实安全发展理念的政策环境尚未形成。

随着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安全生产逐步进入社会管理综合决策范畴,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也得到不断加强。但部分地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存在差异,对区域安全发展质量缺乏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和操作办法,在财税体制改革、公共政策制定等方面缺乏相应配套措施。

(二)共同推进《规划》实施的投入保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在落实《规划》目标任务中,投入不足问题较为突出,《规划》确定的9项重点工程平均进度不足30%,部分重点工程尤其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重大隐患整改工程、职业危害防治工程进展较慢。高危行业企业仍然存在着安全技术基础薄弱、科技支撑能力不足等问题。政府投入的示范带动和指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落后、亟待加强。

目前我国基层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机构执法工作条件建设仍然滞后,地区差异较大,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得不到有效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网络覆盖面不全,系统功能不完善;国家级安全监管监察技术支撑体系尚不完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业务保障能力不足。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培训尚未全面展开,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进一步实施《规划》的对策

今后一个时期是《规划》实施的关键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规划》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强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快重点工程实施进度,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共性和关键性问题,从全局和整体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规划》各项任务和指标的完成。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间合作,促进《规划》实施。

要针对《规划》涉及范围较广的特点,加强包括部门协作体系、规划技术支持体系以及基础科学研究体系等多体系的联系、沟通与合作,创新部门间合作机制,整合各有关部门资源,促进《规划》任务的贯彻实施。同时,应尽快建立《规划》实施技术平台,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实施与经济社会的联动预警分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二)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实施。

要充分发挥重点工程对《规划》实施的载体作用,进一步完善国家、地方、企业和社会共同投入的机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引导,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加快项目前期建设相关工作,加快组织实施《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

(三)加大《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力度。

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将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纳入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年度计划,对《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设置年度目标,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努力实现《规划》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要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实行年度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推动《规划》按计划实施。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2 10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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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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