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救援力量

青海消防救援总队:出台“六项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0-03-26 16:17来源:青海日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各项政策和部署,切实做好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服务保障工作,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推出消防安全服务保障“六项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加速跑”。

保障措施包括消防业务咨询、消防宣传培训、“线上线下”分类指导、提升应急能力等多种技术服务手段,帮助企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为精准防控火灾风险,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助力企业生产“加速跑”,青海省消防救援部门通过信息化平台、远程监控、视频监控、微信钉钉等方式,向企业提供远程监督和上门指导、技术咨询等服务,帮助企业排查、消除复工复产各阶段、各环节隐患风险,对省内复工复产重点项目,明确消防服务专员,全程跟踪指导。同时还抽调技术骨干组建消防安全技术指导专家组,向复工复产企业提供专家“会诊”服务,帮助企业及时消除化解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针对企业复产复工后管理中出现的消防安全疑难问题,帮助企业制定技术整改方案,并根据企业需求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点对点”指导,结合企业火灾风险针对性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做到“一企一策”、“一厂一策”。

针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青海省消防救援部门还推出网上预约模式,复工复产企业可以通过消防官方微博、微信或拨打热线电话等方式,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预约服务、咨询技术问题,对企业咨询的一般问题消防部门在当日予以答复,疑难问题2日内答复,必要时上门答复、解决问题。在做好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的同时,消防部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电话提醒、微信短信提示等方式了解企业消防安全状况,指导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督促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确保重点岗位人员在岗在位,并利用消防官方微信提供上门消防安全培训和网络“云培训”服务,强化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升企业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

(记者 魏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责任编辑:刘丽萍

相关链接

  • 国务院部门网站
  • 相关链接
  • 省应急厅(局)
  • 有关媒体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航天局 国家原子能机构 国家海洋局
国家核安全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中国气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信访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出入境管理局
国家公园管理局 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档案局
国家保密局 国家密码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