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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督查在行动]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 现场与设计总图不一致

2022-12-02 10:37来源:中国网

1115日至17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二次部级督导核查第三组在天津市检查,抽查了滨海新区,督导核查了重大危险源生产企业4家、油气储存企业2家,发现一些企业自查不深不实、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消防相关要求执行不严格等诸多问题。

17日,记者跟随督查组来到天津仁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涉及危险化学品苯乙烯、乙苯,有苯乙烯罐区和聚合反应装置区重大危险源2个。

消防安全责任待进一步细化 企业应急力量处置能力待进一步提升

到达企业后,专家和企业方消防负责人进行座谈并查阅相关材料后,发现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细,未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以及重点工种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来到罐区,专家要求企业微型消防站、工艺处置队等应急力量进行消防演练。演练完毕专家指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不规范,未结合实际,处置人员职责、处置方式和措施不明确;企业微型消防站设置的人员相对较少,运行缺乏战斗力。

专家又要求企业开展模拟原料罐区阀门泄漏专项演练,检验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水平。演练完毕专家指出,企业处置人员关阀断料、隔离冷却、堵漏动作不熟练,装备器材未一步到位。

另外,督查组还检查出企业存在其他若干问题,例如,装置区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未接入监测预警系统;造粒车间与料仓框架间的连廊(丙类)与三级重大危险源(聚合车间,甲类)毗邻建设,未经正规设计;管廊架下方违规堆放聚苯乙烯、设有转料泵,出现火灾时,易对管道造成影响。

企业重大危险源报告存瑕疵 现场与总图不一致

18日,督查组来到中航油京津冀物流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北方储运中心分公司现场增加多个临时备品备件库房,与总图不一致;201312月的设计文件中设计了灌油棚(现已停用)、油气回收装置(现已停用)、汽油泵棚(企业无汽油)、柴油泵棚(企业无柴油),实际已发生了变化,但201911月编制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未对上述变化进行更新。

督查组现场反馈相关问题后,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责令有关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天津市在今年第二次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中,企业自查发现各类隐患715项,较今年第一次增长17%。同时,聘请行业协会专家对250家企业开展全方位安全体检,累计消除各类隐患1.1万余项(含重大隐患65),解决了一批系统性、代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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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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