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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组织开展汛前防汛防风防旱准备工作

2021-03-05 16:30来源: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近日,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汛前防汛防风防旱准备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19个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以及海南省三防总指挥部44个成员单位开展为期79天的汛前防汛防风防旱准备工作。

《通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理念,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按照属地落实、分级分部门管理的原则,细化了属地、成员单位、总指挥部三方责任,充分发挥属地和部门协同联动的作用,确保各项备汛及水风旱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立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新要求,实现了四个方面的创新:

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深度融合。《通知》中明确海南省三防总指挥部将协同海南省安委办对水风旱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市县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的属地责任。

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通知》明确汛前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流程。第一,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市县行业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相应的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对市县排查结果进行核查和检查后,将风险隐患清单报海南省三防总指挥部,并指导和督促市县整改隐患。第二,海南省三防总指挥部将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风险隐患清单下达给市县三防指挥部,由市县三防指挥部进一步督促本级行业部门和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组织检查后,将风险隐患整改情况报省三防总指挥部。第三,海南省三防总指挥部将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转发给相应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检查核实隐患整改情况后,将隐患整改核查结果报省三防总指挥部,并持续跟踪指导隐患整改,确保所有隐患逐步整改到位。第四,海南省三防总指挥部联合省安委办组织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并持续督促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防指跟踪隐患整改情况,直至所有隐患完成整改。而市县行业部门是所有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关键单位,所有经市县行业部门排查和整改的情况必须动态、同步报送属地三防指挥部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确保所有隐患按流程强化闭环管理和动态监管。

创新汛前风险隐患排查方式。《通知》调整突出以“各级防汛防风防旱指挥机构统筹协调、专业部门组织实施、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形式组织开展各成员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以及水库、堤防、水闸、渔船、渔港、地质灾害隐患点、漫水桥(路)、危房、景区景点、易淹易涝区(点)、塔吊等十一个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掌握风险底数,有效应对今年的水风旱灾害。

运用更多信息化手段。《通知》充分发挥海南省应急管理值班值守系统和应急指挥业务端一体化平台、政务外网等信息化平台的保障作用,推动二十三类信息数据的无纸化上传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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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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