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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排部署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2020-11-26 10:45来源:天眼新闻

为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近日,省安委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贵州省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在全省范围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全力预防“小火亡人”和“连营”火灾事故。持续抓好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排查治理。要继续发动基层网格力量,运用“黔小消”APP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居民楼院开展不间断排查整治。要紧盯农村村寨火灾防控,强化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监管,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文物古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整治,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要对火灾风险较高的大型高层住宅小区、高层公共建筑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对易地扶贫安置点进行排查,对于存在的重大隐患要专题报告政府组织解决,要督促安置点管理单位加强用火用电安全宣传和巡查。要进行高风险场所“会诊”排查。紧盯重要节点和重点区域。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各地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三年行动。持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指导。要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要持续开展电气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要针对冬季火灾事故特点,切实强化对电线、插座、插排、电热取暖器具的产品质量监管,严肃依法查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向群众普及假冒伪劣产品的辨别常识。要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2020年底全面完成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各行业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进行宣贯和培训,指导单位建立完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措施,纳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要开展用火用电和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专项治理,规范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县级为单位,分地区、分领域、分场所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要组织全省消防培训机构开展“万场消防培训进社区、进村寨”公益活动,向广大城乡居民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灭火逃生常识。同时,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农村村寨、居民社区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为留守儿童、独居老人家庭提供消防安全服务。要开展社会单位“消防体检”行动。开展消防安全常态化提示宣传。宣传部门要统筹调度当地各类宣传平台和载体,加强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常识科普宣传。要利用网站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宣传冬春火灾防控整治动态,播放火灾警示片、消防公益广告,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疏散逃生常识。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易发多发期,各地、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吸取历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调度指挥,定期开展火灾防控形势研判。要根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量化标准要求,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务求实效。要健全信息互通、情况共享、执法联动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并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通过严惩严处,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要从本质上、源头上提升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全面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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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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