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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六举措强化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2021-05-24 12:1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从责任落实、联防联控、基层治理、提高安全水平、开展重点领域治理、构建平安交通文化等6个方面采取措施,全面强化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推动全区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意见》要求,要健全交通运输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交通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落实本级本部门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意见》强调,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联防联控,通过常态化推进“打非治违”、提高交通事故预防能力、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等,加强对各类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车辆、船舶非法从事货物装卸、运输及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完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机制,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推动渡运、港口危险货物存储装卸、水上客运、轨道交通运营、长大隧道和特大桥梁建设等领域实现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加大事故多发点(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快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和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

为提升交通运输安全基层治理能力,《意见》从交通运输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等方面进行强化部署,要求加快建设中国(广西)东盟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国际培训与交流基地,推广上林县“交所联勤”模式,推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总监制,建设高质量的交通运输新型智库。与此同时,定期对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业务水平测试和执法能力考核,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应急处置清单;加强对山区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和查处,推进警保合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实体化运行,用好农村自治力量,不断壮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员”队伍,形成群防群治局面。

如何提高交通运输安全水平,《意见》从基础设施安全防护、重点车辆安全管理、交通运输安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着手部署,要求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扶持力度,明确分类补助标准,提升公路水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防治能力和农村公路安全防护等级;要严格旅游客运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监管,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推行公交入校、校车公司化管理,加强拖拉机管理,积极推动农村客运稳定健康发展;要加快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和重点车辆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推进“雪亮工程”数据汇聚共享、视频前端升级改造、视频图像结构化处理,推进基于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安装智慧杆塔建设;助力汽车维修检测服务行业市场转型升级;推行驾驶培训学时核查与驾照考试信息共享试点工作。

《意见》要求,要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重点领域治理。加强道路交通、水路运输、公路铁路水运工程等方面安全整治,着力打击非法营运、超员等违法行为;加强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持续开展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强超强会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开展内河航道和广西北部湾沿海航道通航环境整治,优化通航环境;依法取缔非法船舶修造厂点,坚决取缔内河非法码头。加快全区公路水运、地方铁路工程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加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力度,建立劳务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制度。

《意见》还对平安交通文化培育、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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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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