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流园地
2020/03/24 稿件来源:内蒙古煤矿安监局
【字号: 【打印本页】

内蒙古煤矿安监局推动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落实落地

  处理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途径。近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内蒙古煤矿安监局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就有关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规则》落到实处。

  深入宣贯《规则》。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局纪检组带头领学讲解《规则》精神,推动局党组领导班子、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局纪检组、机关纪委围绕《规则》,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开展了研讨交流,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进行了对比学习,努力做到融会贯通。各基层党组织将《规则》纳入月度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分享认识和体会,增强了制度执行意识。

  对标对表开展“回头看”。以《规则》为尺,局纪检组认真查找检举控告中受理办理、结果反馈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虽有署名但不是检举控告人真实姓名或者无法验证”的检举控告,全部按照匿名检举控告进行了处理。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台账管理、分析研判、处置程序,及时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了处理结果,把法治要求落实到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强化《规则》执行。通过学习和应用,局纪检组进一步提高了处置检举控告工作规范化水平,切实增强了贯彻落实《规则》的主动性坚定性。下一步,我局将紧密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正在开展的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受理信访举报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检举控告,严格履行程序,严格审查调查,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推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主办单位:应急管理部

网站标识码:bm34000001

京ICP备18056520号-2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