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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4 稿件来源:青海省煤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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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煤矿安监局印发《建设工程项目廉政监督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纪检监督关口前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近日,青海煤矿安监局印发了《建设工程项目廉政监督办法》。《办法》从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制度机制等11个方面,对局建设工程项目做出廉政规定,要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确保建设工程项目高效、廉洁、安全、科学运行。

  《办法》明确了工程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承担的廉政建设责任,要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局党组、局纪检组与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提出廉政廉洁要求,督促作出廉政承诺。同时,进一步突出纪检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环节中的专职监督作用,明确规定要建立联系通报制度,局纪检组通过项目前期参与、列席相关工作会议,加强与相关人员的联系、过程监督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项目进展、计划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提早防范。

  《办法》用制度规范项目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对工程建设的有效监督,推动局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常态化、机制化。

主办单位: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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