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组建以来,通信信息中心作为部科技信息化技术支撑保障单位,承担部急用先行信息化项目的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同时也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部分项目的建设任务,廉政风险突出。为规范项目参建人员行为,保障项目管理规范、质量可靠和资金安全,通信信息中心纪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近日印发《信息化项目参建人员“八不准”》,要求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努力打造廉洁工程。信息化项目参建人员“八不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不准对外泄露尚未公开的项目相关信息。
二、不准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三、不准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
四、不准推荐、指定分包单位或物资、设备等供应商。
五、不准违规接受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六、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七、不准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八、不准有其他暗箱操作或徇私舞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