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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稿件来源:应急管理部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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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防风险责任 确保安全复产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加紧复工复产。高强度生产条件下,安全形势如何,存在哪些风险?在各地大力推进复工复产的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压实安全风险防范责任?

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开展调研,向应急管理部机关司局、事业单位、消防救援局等19个单位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本单位本领域复工复产和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通过梳理汇总和分析研判,我们发现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一大风险就是企业复工复产后,高强度生产导致安全风险加大。”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指出,一些企业为了抢市场、补回疫情耽误的工期,超强度加班作业,甚至铤而走险,违法违规生产。

此外,一些地方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没有正确处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和安全防范的关系,存在重疫情防控轻安全生产的倾向,导致风险比平时更多、更集中。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4月起开始实施,为期三年,目前正处于排查整治阶段。”据应急管理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推动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各地区各部门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建立安全生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严肃问责。

在摸清找准问题后,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从压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政治责任、加强分区分类服务指导、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扎实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等四方面提出监督工作建议,督促应急管理部门在复工复产中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服务意识,运用安全承诺、线上审批、隐患自查自报等方式方法,“一企一策”加强执法服务指导,创造条件支持复工复产,同时要求对确有重大风险、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严格把关,防止带病复产酿成事故。

前不久,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称,位于赣榆区城头镇的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于421日晚发生火灾事故,经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公司实际控制人违法生产危化品,属地党委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严重失职渎职、失管失察引发的火灾责任事故。城头镇党委、政府和赣榆区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等职能部门14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在火灾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被严肃问责。

安全事故代价惨重,究其原因,通常与监管缺位直接相关。监管执法宽松软、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到位,对事故责任主体追究不严等是影响安全生产监管实效的突出问题。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该项目同样存在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打非治违”流于形式,安全关卡层层失效的问题。

“当前,全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安全生产管理矛盾仍较为突出,重大事故时有发生,集中反映了两方面问题,一是治理体系问题,二是治理能力问题,具体包括理念问题、技术问题还有责任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建部纪检监察组近期对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及监管工作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当前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监管职责落实情况等。

住建部履行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承担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市政公用设施运营、房屋建筑使用、农村住房建设使用的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处置等职责。驻住建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同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原因及制度监管薄弱环节不尽相同。以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为例,权责不清晰、部门间推诿扯皮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全过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完善、基层施工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执法不到位、安全教育技能培训不足等,是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漏洞和薄弱环节。

为监督推动住建部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驻住建部纪检监察组督促住建部针对权责不清晰、安全责任泛化等问题,研究修订制定有关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明晰各方主体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并把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纳入2020年“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年”工作,推动构建配置科学、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同时,坚决纠正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整治多头检查考核、加重企业负担、查核问题不深入、不担当不作为、问责泛化不精准等问题。(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531日第一版 记者柴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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