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
为提高办理效率,请您在提交申请前仔细阅读以下申请须知。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1.请您在正式提交申请前,使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搜索功能,对我部主动公开信息进行检索。如果没有检索到您所需的政府信息,请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我部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如您需信访,可进入我部政府门户网站“互动”-“网上信访”栏目进行在线信访,或拨打电话010-64463357进行信访查询;
如您需投诉举报,可进入“互动”-“投诉举报”栏目进行投诉举报;
如您需政策业务咨询,可进入“互动”-“公众留言”栏目进行在线咨询,或进入“机构”-“机关司局”栏目拨打有关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3.我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途径包括在线申请、书面申请、现场申请。邮寄书面申请时,请您下载《应急管理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版)、《应急管理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版),使用全球邮政特快专递(EMS)或邮政挂号信寄出,并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申请人必须完整、准确填写申请表,并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的规定,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5.书面申请时,公民请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请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在线申请,请提交上述证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如有必要,申请人可另附证明自身对申请公开信息有特殊需要的文件和材料。
6.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流程及各项要求请您参见 《应急管理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