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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灾情管理工作

2019-06-19 16:21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省民政厅下发通知

要求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灾情管理工作

近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灾情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入分析研究前期自然灾害处置中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对加强地方机构改革过渡期内灾情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通知》指出灾情信息是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客观准确、及时快速报送灾情信息,有利于各级党委政府掌握灾情动态和发展趋势,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有利于回应社会各界关切,营造支持救灾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认识灾害形势的严峻性和灾情信息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灾情信息报送管理,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标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迅速建立健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全面准确”的灾情统计报送管理体系,完善“市---村”4级灾情管理队伍,建立常态化的分级培训机制。鉴于当前地方机构改革处于过渡期,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压实乡镇主体责任,确保灾情报送无缝衔接、及时准确。

《通知》明确各地要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严格做好灾害信息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会商机制,组织涉灾部门开展灾前分析研判、灾中统计分析、灾后核实评估,确保灾情信息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通知》强调灾情就是命令,责任重于泰山。各地要严格应急值守,严禁脱岗、缺岗、漏岗。紧盯雨情、汛情、灾情变化,做到第一时间传递灾情信息,及时、高效、稳妥处置突发情况。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因迟报、谎报、瞒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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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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