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9 19:05来源:安全生产执法局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省级应急

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应急厅函〔202026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提高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化、精准化、高效化水平,定于20201012日至13日举办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分管执法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1012日至13日,1011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应急管理部昆明康复中心(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怡景路3号;联系电话:0871-6431169064311123

三、培训课程

(一)《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分享推广江苏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中值得借鉴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剖析讲解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重点内容、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等,指导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熟悉掌握工作方法、准确把握目标方向,持续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稳定向好。

(二)《强化法治思维 规范安全执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及执法制度改革等任务要求,结合安全执法典型案例,深度解析执法人员应具备和掌握的基本法治思维和法律原则,梳理安全执法常见风险及应对技巧,提出安全执法规范化路径及具体实施建议。

(三)《安全生产执法理论与实践》。以执法准备、现场执法检查、问题处置、结果公示和案卷归档为授课主线,系统介绍安全生产执法基本概念、执法检查程序、典型执法案例等内容,重点讲授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内容。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报名,并于928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局(联系人及电话:王传云,010-6446306464463753<传真>)。

(二)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请假、旷课。


附件:

1.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0924


附件1

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名额分配表

省份

名额

省份

名额

省份

名额

省份

名额

北京

3

上海

2

湖北

4

云南

4

天津

2

江苏

4

湖南

3

西藏

2

河北

5

浙江

4

广东

3

陕西

3

山西

3

安徽

3

广西

4

甘肃

2

内蒙古

3

福建

3

海南

2

青海

2

辽宁

3

江西

3

重庆

3

宁夏

3

吉林

3

山东

3

四川

4

新疆

3

黑龙江

3

河南

3

贵州

3

兵团

2

安全执法局

3

合计

100

 

附件2

报名回执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手机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责任编辑:李静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