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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 11:10来源:人事司

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公示

1. 反映情况和问题,须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2. 来信来访,请联系应急管理部人事司调配劳资处。电话:010-8393323983933241(传真)。

3. 公示截止时间为20201116日。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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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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