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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暨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是国家海洋局直属的公益事业单位,创建于1959年4月,是我国目前唯一从事海洋环境监测业务化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的国家级专业机构。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拟订全国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规划和海洋环境标准;拟订全国海洋环境监测和生态监测规划、计划及监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技术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对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系统实施业务指导与协调;负责海洋环境监测、污染监测、生态监测、及陆源入海污染物监测等的业务组织、管理和技术支持,组织承担国家重大海洋环境调查项目;拟订全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标准和实施方案、全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计划、海洋倾废评价程序和标准;负责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网的组织管理、技术管理和信息管理,建立并管理全国海洋环境监测和海域使用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海洋环境质量评价和预测工作,编制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环境监测和海域开发使用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有关的国际合作,为国家和地方海洋行政管理以及海洋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随着国家海洋事业的发展,为全面履行国家海洋局赋予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的业务职责,使之在不久的将来真正成为业务能力强,仪器设备先进,人员结构合理,并在海洋环境监测业务管理与业务组织、海洋生态监测技术业务化、海洋环境保护与管理技术支撑、海域环境质量评价和预测技术,海洋环境信息管理与发布等方面具有权威性的国家业务中心,我们将紧密围绕国家海洋局赋予的职能,坚持科学发展观,转变观念、调整方向、强化职责、树立权威,以发展监测与评价技术为基础,以监测业务化为核心,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为我国的海洋经济建设、海洋行政管理、沿海人民生活和海洋权益维护服务;以满足国家海洋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监测技术,形成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监测能力,促进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系统的科技进步,为各级政府海洋环境管理提供决策支撑;并逐步实现监测人员岗位化、监测工作业务化、监测组织系统化、监测服务社会化,将中心建设成具备发达国家20世纪末监测业务水平的国家级专业化权威性社会公共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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